南都訊 記者陳磊 實習生呂凈蔓 據《天津日報》消息,天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7月24日舉行第十一次會議,審議並通過了市政府關於提請審議趙飛等人任職的議案,決定免去武長順天津市公安局局長職務,並任命趙飛為天津市公安局局長。
  官方簡歷顯示,趙飛生於1964年2月,湖北沙洋人,工作以來長期在湖北省的政法系統任職。先後擔任荊門市公安局副局長、荊門市檢察院檢察長、黃石市檢察院檢察長、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等職,2011年升任武漢市委常委、公安局長至今年7月。在此次被任命為天津市公安局局長前,趙飛已經出任天津市政府黨組成員、市公安局黨委書記。
  3 1省級公安廳(局)長3 0人進“班子”
  在趙飛履新後,南都記者統計發現,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的公安廳(局)長中,30位實現了進“班子”,形成事實上的“高配”。
  一段時間來,隨著越來越多的省級政法委書記不再兼任省級公安廳(局)長,公安廳(局)長進“班子”有了新的方式。目前大陸的31個省份中,公安廳(局)長任省府副職或省政助理、省政府黨組成員的達到26人。
  除趙飛以省級政府黨組成員進“班子”外,還有13人目前身兼省長助理,他們分別是:遼寧的王大偉、雲南的楊嘉武、山東的徐珠寶、山西的劉傑、海南的李富林、陝西的杜偉航、貴州的孫立成、甘肅的馬世忠、河北的董仚生、江西的鄭為文、安徽的李建中、河南的王小洪、福建的王惠敏。
  另有12位公安廳(局)長則官居副部,同時擔任省級政府副職,分別是:江蘇的王立科、上海的白少康、四川的侍俊、廣東的李春生、廣西的高雄、內蒙古的馬明、吉林的黃關春、青海的劉志強、重慶的何挺、黑龍江的孫永波、新疆的朱昌傑、湖北的曾欣。
  未進入省政府“班子”的5位公安廳長中,有四人入列省級黨委常委會:寧夏的王雁飛、湖南的孫建國、浙江的劉力偉、北京的傅政華4人均在任職省份“入常”。
  目前,全國僅有西藏自治區公安廳長劉江未進“班子”。生於1966年的劉江還是目前最年輕的省級公安廳(局)長。劉江的前任李昭2008年至2013年7月擔任西藏公安廳長時一直擔任西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。
  5名省級公安廳(局)長由副省級城市公安局長調任
  南都記者註意到,目前的省級公安廳(局)長人選選拔呈現日益多元化的趨勢。31個位省級公安廳(局)長中,來源包括由公安部局級幹部“空降”、地級市黨委一把手轉任、各地副廳級的公安系統官員升任等。另外值得註意的是,從2012年下半年以來,多個副省級城市的公安局局長陸續出任省級公安部門“一把手”。
  副省級城市是我國地方政府機構的行政級別之一,這些城市的“四大班子”一把手行政級別均為副部級,副職為正廳級。目前我國共有廣州、武漢、沈陽、長春、哈爾濱、成都、南京、西安、濟南、杭州、大連、青島、深圳、廈門、寧波等15個副省級城市,同時,上海的浦東新區和天津的濱海新區則是直轄市下轄的副省級行政區。
  南都記者盤點後發現,除了近日履新天津市公安局長的武漢市前市委常委、公安局長趙飛外,江蘇、山東、福建、河南4省的公安廳廳長也是由副省級城市的公安局局長轉任。
  其中:江蘇省省長助理、公安廳廳長王立科,此前任大連市副市長、公安局局長;山東省省長助理、公安廳廳長徐珠寶,此前任南京市副市長、公安局局長;福建省長助理、公安廳廳長王惠敏則由寧波市委常委、市公安局局長轉任;河南省省長助理王小洪任職河南前長期在廈門工作,官至廈門市副市長、市公安局局長。
  分析人士認為,由於上述5人在擔任副省級城市公安局長的同時,均擔任所在城市的黨委常委或政府部門副職,調任省級公安廳(局)長並兼任省(市)長助理仍屬於正廳級平調,但與此前相比任職平臺更加廣闊。同時,由於近年來多位曾經兼任省(市)長助理的公安廳(局)長被擢升為省級政府副職,也為觀察上述5位省級公安廳(局)長的未來發展路徑提供了參考。  (原標題:趙飛任天津公安局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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